【轉知】113年第1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3/31截止申請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方式:請於113年 3月 31日前,將應檢具文件繳交予原資中心各院院輔老師。

四、應檢具文件:

(一)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 申請書。
  2.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 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 領據。
  6.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 切結書。

(二)生活津貼

  1. 申請表及申請附表。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3. 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4.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5. 領據。
  6. 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五、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首頁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下載( https://ipb.tycg.gov.tw )。

六、附件

(一)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2

(二)1130221來函網站公告用11300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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