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3年3月19日止。
一、旨揭獎學助金為為鼓勵原住民學生奮發向學,提升教育水準,以培養優秀人才,貢獻國家族群,並培育其五育之均衡發展。
二、申請者資格須設籍在台南市六個月以上,受理申請單位為申請者(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可以郵寄提出申請。
三、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下列承辦人:
- 「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06-299-1111分機8952小姐。(公告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19&s=8618819 )
- 「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06-299-1111分機8970,蔡小姐。(公告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21&s=8618845 )
【轉知】112-1「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