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3年3月19日止。

一、旨揭獎學助金為為鼓勵原住民學生奮發向學,提升教育水準,以培養優秀人才,貢獻國家族群,並培育其五育之均衡發展。

二、申請者資格須設籍在台南市六個月以上,受理申請單位為申請者(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可以郵寄提出申請。

三、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下列承辦人:

1130221決行1130002809台南

【轉知】112-1「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