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111年度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111年度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桃園市政府為獎勵本市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發展特殊才藝表現,並培養原住民族優秀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一、申請項目(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1 個人單項競賽項目:
原住民族族語競賽、藝能競賽(音樂、舞蹈、美術、說唱藝術等)、體育競賽。
2 團體競賽項目:
原住民族族語競賽。
二、獎勵對象及資格:
(一)本案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縣市級或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體育競賽及藝能競賽獲獎者或團體。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二)上開規定之獲獎團體,應由同一所學校學生共同組成,其學生均須符合前述規定之資格。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4月29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申請表單後向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提出申請。(舒德樓4樓)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
(四)申請預備文件:
(1) 下載填寫表單申請書。
(2) 獲獎獎狀或相關獲獎證明文件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章)。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4) 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四、獎助不得與同性質獎勵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五、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下載  https://reurl.cc/OpxERA

【轉知】桃園市111年度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